近两个月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日趋严峻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果断采取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党组及早传达,迅速行动,将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内容紧密结合,研究提出多项拉动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优势,为保持全国经济稳定、金融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一、抢抓机遇、应对挑战
部党组认为,今年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多,全面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是交通运输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也是对交通运输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的最好检验。早在9月份召开的部党组会议和部务会议上,党组书记、部长、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盛霖就要求正确认识交通运输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要拓宽思路,调动各方积极性,明确建设重点,继续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10月18日举办的部党组中心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班上,李盛霖传达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密切关注港口生产和海运走势,特别要关注煤电油运的形势变化,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对航运的影响;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下滑的问题,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加快地震灾区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加快储备一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国务院第31次、32次常务会议召开后,11月6日、8日和12日,李盛霖部长又分别主持召开了部务会、党组扩大会议和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调当前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既面临严峻的挑战,也面临难得的机遇,机遇大于挑战。交通运输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敏锐的机遇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把握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主动权,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信心,采取有力举措,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措施有力
中央决策部署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有三项,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村公路建设,二是重大基础设施中的公路和机场建设,三是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研究决定,统一实施涉及农村公路、高速公路和灾后重建的各项措施,尽最大努力扭转目前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过度下滑的趋势,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加快储备一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首先,确保完成年底前加快公路建设任务。四季度,中央安排预算内资金1000亿元,并要求在今年一个半月和明年初全部完成,形成实物工作量。其中投向公路建设100亿元:在改善民生方面安排50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50亿元用于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目前,交通运输部正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建设项目的安排。高速公路主要安排冬季可以施工的在建项目,重点是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项目,在区域上适度向西部地区倾斜;农村公路主要安排原规划内的东部、中部地区通村油路和西部地区通乡油路建设,在区域上向西部地区倾斜。
其次,加快灾后交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交通运输部计划明年继续安排较大规模的车购税资金,在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已经明确的基础上,争取多开工一些项目,为明年进入大规模施工期、后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任务打基础。四川、陕西、甘肃等省交通部门要千方百计地加快重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使项目早开工、多开工。
再次,努力扩大2009年交通基础建设规模。着眼于拉动内需和促进公路交通网络体系的完善,以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主骨架、"断头路"、扩容路段和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将积极推进国省干线改造、内河航道特别是长江黄金水道、京杭运河及干线航道建设、危桥改造、安保工程、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扩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通过3至5年的加快建设,力争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并且能相应建设一批地方高速公路中具有通道功能、对国家高速公路有重要补充的路段。
三、落实责任、科学发展
交通运输部提出,为了把各项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落实到位,必须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注意协调,提高效率。
一是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制定有力措施。部党组提出,当前首要任务是要把年底前首轮加快公路建设指标落实到位。到年底还有不到50天的时间,要完成中央新增100亿元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以及年内车购税投入的灾后重建任务,拉动经济增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明确和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和每个单位。为此,部提出,要处理好扩大投资与建设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的关系,项目确定与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关系,大建设大发展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系,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的统一。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部已决定成立项目建设督查组,由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司、财务司、质监总站等组成,对涉及省的项目建设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提前谋划,积极拓展,加强政策引导。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储备一批项目,是加快交通建设扩大规模的重要前提。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中央确定的加强公路建设重点的要求,围绕国家高速公路网的未建路段,尤其是"断头路"、省际间连接路段,拥挤路段扩容项目等,统筹安排,合理组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国省干线改造、安保工程、内河水运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求部内有关司局加快组织论证和审批进度。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要求充分利用好国家资金和市场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监管,积极应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越是加快建设,越要强调质量和安全。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质量和安全置于交通项目建设的首位,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明确提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进行统计,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项目建设情况,为部和国家正确分析中央政策效果和今后进一步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严格可行的资金监管措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把资金全部使用在安排的项目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资金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