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国家林业局在陕西西安召开西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结合西北地区区位特点和社情林情,提出西北地区林改的工作思路和需要把握的重要原则。他强调,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扎扎实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贾局长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也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内容。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不断深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涉及25亿亩集体林地,关系到9亿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当代中国涉及面最广、影响最深刻的一次重大变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体现了发展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的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途径,必然会带动整个农村消费增长,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总量,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贾局长指出,目前,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内蒙古、西藏八省(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试点经验丰富,群众发动充分。在下一步的林改工作中,要正确把握改革形势,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要根据西北地区区位特点和社情林情,把握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一是要坚持有利于生态建设。西北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任务艰巨,林改必须突出生态建设这个主题,以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改善为目标。二是要坚持有利于农民致富。要通过改革,为广大农户开辟一条脱贫致富的新途径;通过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补贴等投入政策,把生态建设与农民增收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激发农民造林护林、治理生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走出一条兴林富民之路。三是要坚持明晰产权、家庭承包经营。只要农民愿意分山到户的,就要将产权直接落实到农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贾局长强调,西北地区林改要做到"四个一定要":一是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二是一定要坚持依靠群众、尊重民意,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三是一定要充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四是一定要注重林改质量,不盲目追求速度,确保积极、稳妥地推进。
贾局长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营造西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四要进一步强化培训;五要进一步抓好试点;六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七要进一步搞好督查;八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为造福亿万农民、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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