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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赴广西、四川、福建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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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部党组的部署安排,10月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大卫同志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框架"为题,带两个调研组赴广西、四川、福建开展调研,听取了建设主管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运行状况、风险控制情况以及建设立法工作的汇报,与建设系统的同志以座谈会形式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实地考察了当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污水处理设施、城市供水等的建设情况。

住房公积金调研组总结指出,从调研情况看,广西、四川两省(区)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08年9月,两省(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已达1058亿元,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资金基本安全完整,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推进两省(区)住房制度改革、培育职工住房需求、提高住房购买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地方使用效率不足40%,大量资金沉淀闲置,对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不够;二是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各地管理模式多样,标准不统一,不利于进行统一管理;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四是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尚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缺乏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五是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陈大卫同志在住房公积金调研中强调,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的目标,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住房公积金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管好用好,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当前,要集中力量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资金的使用方向,支持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二是加快编制全国统一的强制性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推进住房公积金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准化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对住房公积金运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四是提高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制订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对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五是鉴于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部分条款已不满足当前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抓紧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同时加快立法准备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地方建设系统建设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总结指出了建设立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覆盖面不足,部分建设部门职能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二是主要法律的调整范围和内容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三是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协调不够。四是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五是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过时,不能适应实践需要。同时,与会同志还提出了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框架、法律制度的建议。

陈大卫同志在座谈中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建设,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关系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现阶段立法工作只能加强和改进,不能削弱。对地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今后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实际需要出发,着眼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长远发展,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框架。二是梳理分析近期急需的法律法规,研究确定五年立法规划和09年立法计划。三是梳理、分析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矛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寻找解决办法。四是加快法律、法规配套规定的制定工作。五是完善立法程序,改变工作方法,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