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顾瑞珍)1998年10月19日,中编办的一纸红头文件,郑重宣告了中国海监队伍的诞生。今天的中国海监队伍,已经遍布了我国沿海18000公里海岸线,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队伍架构。
实际上,早在1982年,中国海监的前身--“中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船队”就在我国管辖海域实际担负起了巡航执法任务。在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中编办批准国家海洋局正式设置“中国海监总队”。1999年1月13日,中国海监总队挂牌成立。
根据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中国海监主要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目前中国海监共有包括北、东、南三个海区、11个沿海省、市在内的14个总队;73个地、市级支队,200个县级大队,全国海监队伍的总人数近8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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