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青海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阶段性考核组就妇联系统开展的“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到省妇联进行检查考核。省妇联副主席张永琪、副巡视员柴桂荣及省妇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考核。自“五五”普法和“十一五”依法治理工作以来,省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规划,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青海”的总体要求,以“积小安为大安”为宗旨,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律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和“平安家庭”创建及“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对农村、企业和流动人口妇女的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较好地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阶段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青海做出了积极贡献。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省妇联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为省妇联的普法工作突现了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规范;二是对妇女群众的法律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在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显著;三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特别是在“法律进家庭”方面很有特色。考核组对省妇联下一阶段的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今后的普法工作,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和流动人口妇女的法制教育力度,争取使妇联系统的普法工作有创新,有特色,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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