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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三条经验
07/23
  

付子堂

马克思主义诞生160年来,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同时也经历了严重的曲折。马克思主义具有非常丰富的法律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在成立87年,尤其是在全国执政59年的伟大历程中,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国家的统一富强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中,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

具体来说,在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至少可以总结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三大成功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基本原理,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既要讲法治,更要讲政治,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和建设者。

这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这个“脉”,就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基本原理。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准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基本原理,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基本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既要讲法治,更要讲政治。现代化的社会需要有现代化的政治,现代化的政治应当是法治化的政治。作为一个体系,超然于政治之外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是不同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部门与政治的关系有远疏之别。历史和现实中的政治体制改革,几乎无一不是“变法”活动,即对法律进行的立改废活动。政法领导干部更要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捍卫者、建设者的基本要求,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要注意发挥法律对政治的功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政法队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必须赋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以民族性,科学、合理地批判、借鉴和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必须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对于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简单搬用,应该对其中合理的东西加以批判地吸收,积极转化和利用。

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主张“慎刑恤罚”,这是儒家“仁”的观点在法律思想上的重要表现,而“仁”的最基本含义就是“爱人”,即重视人的生命。中国在世界各文明古国中率先废除了肉刑,与儒家的“德治”学说不无联系。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需要多元的控制机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道德能发挥法律所不能发挥的功效。所以,“德主刑辅”原则在一定意义上仍然具有生命力。

再如,“定纷止争”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因素之一。在现代社会,法律的终极目的在于保障人权,止争乃是使社会秩序归于良好运行,公民权利得以完备保障。在当代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依法使每一起案件纠纷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每个矛盾都得到有效化解,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另外,“刑罚世轻世重”的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今天也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现在,我们要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政法机关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统一宽严的适用标准,以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这是赋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以民族性的一个典范。

第三,必须赋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以时代性,立足中国国情,力求使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与中国法治建设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化相统一。

在我国半个多世纪的法治建设中,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里程碑,也有中国法治建设经验马克思主义化的生动事例。事实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过程,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的过程。

党的十七大指出,当前我国发展呈现的阶段性特征,正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阶段,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还比较突出。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对做好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控制犯罪,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形式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生动体现。此外,还有很多有价值的中国法治建设经验,都亟待我们在反复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加以升华,使之马克思主义化,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现代化。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