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部(原环保总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针对环保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遵循规律,把握特点,找准切入点,着力在"五个环节"上下功夫,有力地推动了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部党组认为,反腐倡廉建设是新时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五大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针对个别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落实责任制意识不够强、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和"一手硬、一手软"等问题,部党组坚持在强化责任意识上下功夫。2007年初,在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开展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教育活动,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动员讲话,部长与副部长,部领导与分管部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在此基础上,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也层层签订责任书,机关纪委、监察局派人参加指导,提出要求。周生贤部长的讲话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紫光阁》等刊物发表后,又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小小笔杆重千斤,字字连着我的心"。通过开展签订廉政责任书等教育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不抓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有效地增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每年召开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时,我们都同时召开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从而,自上而下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还带头表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就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到哪里",为全系统做出了表率,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机关纪委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协同纪检组监察局,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意义的认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历史性转变的有力保证,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程",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抓住了这个纲,就纲举目张;抓住了这个关键,就牵住了牛鼻子;抓住了这个重点,就将产生牵一发带全局的功效,从而增强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二、明确责任主体,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范性
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关键在"一把手"。实践中,我们注重明确责任主体,推进"一把手"工程。
一是细化主体责任。我们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三个负责":1、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2、分工负责。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条块的党风廉政建设。3、分项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工作专人负责。从而建立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带头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主体要求。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切实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学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带头"讲廉",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带头"守廉",自觉遵守廉政法规,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树立良好形象;带头"述廉",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提高主体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各级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能力。去年,邀请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为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报告;组织了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领导作辅导和专题报告;组织了廉政书画作品展,一些领导干部带头书写廉政书画;还组织领导干部撰写党风廉政理论文章,有多篇理论文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等刊物上发表,原纪检组组长祝光耀有一篇文章在2006年中纪委举办的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这些活动,对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廉政建设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实行责任分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操作性
职责不明则罔。党风廉政建设不能仅仅笼统提要求,必须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使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自身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
一是明确静态责任。我们坚持把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其配套的考核、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及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有关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和日常性工作。我们协助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国家环保总局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制度汇编》,作为每年落实和检查党风廉政工作的依据,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链条,促进了党风廉政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好动态任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一项动态过程,即明确责任-任务分解-工作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实施奖惩-下一年度责任分解,循环往复,连续不断。每年初,我们将本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每年年初,机关纪委按照部党组的要求,本着"结合工作,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将全年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使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人人有责任,年年都有新目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建立综合联动机制。抓责任制的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建立综合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手、上下联动,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综合手段,形成环保系统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1、部门联合。办公厅重点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务大厅建设,推进"阳光工程"建设;规划财务司重点加强对资金、项目分配的监管,严防跑、冒、滴、漏;环监局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环境执法有机结合起来,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环保行政执行力;污控司、环评司、生态司、科技司、核安全司等部门,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实施关口前移,严格监管,防止腐败行为产生。2、党务联手。监察局(内审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司,以及工青妇组织等党务职能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各有侧重,发挥优势,相互配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共同推进。在2007年召开的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上,潘岳副部长作了《抓党风、带行风、促政风,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提出了要求。3、上下联动。机关各部门与所归口的直属、派出单位和省级环保局(厅)对口部门,建立上下联动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向系统延伸,向行业拓展,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机关纪委、监察局每年都要协助党组召开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部署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责任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性
党风廉政任务分解后,我们坚持把抓落实作为关键,以更大的力度、更加优良的作风保证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利用民主生活会、年终考核领导班子等时机,检查"一把手"是否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书签定;亲自组织党风廉政任务分解;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亲自检查本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各级班子成员着重检查是否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每年底,机关纪委、监察局协助部党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会,由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汇报自身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部党组书记、部长亲自听取汇报,提出要求,促进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推动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落实。我们协同监察局定期检查责任制牵头和协办单位是否做到"三个到位":是否做到责任到位,领导干部、部门和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是否做到工作到位,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是否质量到位,认真完成所分工的任务。近年来,我们把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单位,以此为依据加强目标管理,每季一次监督检查,掌握进度,推动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指出差距,提出要求;每年底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进行讲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抓好重点部门、岗位责任落实。针对环保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注重突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研究和加大对环境行政审批权、环境行政评审权、环保资金和项目分配权、环境执法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等环保"六大权力"的监管,将4个司和3个直属单位,作为惩防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试点单位工作交流会,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等方法,加大对重点部门、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
五、抓好责任考核,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我们还体会到,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保证工作到位、责任落实的重要一环。我们注重从四个方面加强责任考核。
一是坚持单项考核。凡组织每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不满足于任务布置了、文件下发了,而要善始善终、全过程监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07
年,机关纪委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参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对各部门、单位参观教育的情况进行全程检查,对因工作原因未参观人员分3次组织补课,并将各单位参观情况在网上公布,确保了教育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
二是搞好重点考核。机关纪委配合监察局在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视试点工作,制定了《总局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试行)》。着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抓好整改。2007
年是中纪委确定的《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最后一年,我们重点检查《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得力、不落实的问题,要求一项一项整改,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目标的实现。
三是抓好全面考核。每年底,结合年度考核,人事司、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按照"廉政、基本廉政、不廉政"和"勤政、基本勤政、不勤政"进行评价。2007年,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的有关要求,各级党组织召开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把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措施汇编成册,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抓好落实,有效地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相关工作考核、评先创模的否决指标,评选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是先进;评选优秀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是一流;对考核差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