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下发后,国家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机关党委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结合我局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实效,以此推动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08年7月2日,国家宗教局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工作规划》和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规划的内容,部署有关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人事司副司长张爽同志主持。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从以下几项工作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工作规划》的宣传力度,各党支部要将工作规划的内容传达到全体党员,使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及时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党员支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我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更好的氛围。二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三是局机关相关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党支部要按照规划提出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实际抓好落实。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大宗采购、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坚持和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的措施,加强监督制约,既保证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又要保护干部健康成长。各党支部特别是业务部门的党支部要配合部门行政领导,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四是要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干部职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要认真核查,妥善处理。对于查有实据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