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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机关党的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各级纪检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纪检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党章和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各个方面。各部门机关纪委要紧密配合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坚持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明确机关纪检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扎扎实实抓好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配合部门党组、机关党委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打牢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五)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进行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反腐倡廉教育要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利用现有的各类教育基地、纪念馆、展览馆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开展。纪工委将举办 "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书画展"活动。
三、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七)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配合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抓好对本部门本机关任务的分解,积极探索协调配合以及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八)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等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政务公开。
(九)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时总结交流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对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十一)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有关规定的落实。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十二)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积极探索机关纪检组织在参与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时进行监督的有效方法。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要加强对监督的难点、薄弱环节的研究,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纪工委将继续做好纪检巡视工作,有关部门机关纪委要积极配合开展对在京直属单位巡视或巡察工作。
五、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
(十三)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针对本部门本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整改。
(十四)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
(十五)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十六)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强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核查的督办工作,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要加大信访问题核查的力度,对重要线索要及时核查。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坚持首诉必办。
(十七)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和量纪标准,严格案件检查、审理和党纪处分审批程序。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推动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增强办案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十八)加强案件管理、督办和协调工作。及时与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为审议、审批案件打好基础。加强对违纪案件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纪工委将会同各部门做好《违纪案件管理分析系统软件》的推广工作。
七、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十九)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指导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纪条规,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加强金融、财经、法律、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作出计划,有条件的部门要把各级纪检委员纳入培训的范围,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纪工委将继续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和纪委书记研讨班,同时运用案例剖析、研讨交流、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二十)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党的纪检机关的职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机关纪检工作机制和方法。依靠党组和机关党委,加强与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机关纪检组织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案件核查审理、诫勉谈话、监督检查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十一)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分类指导。紧密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增强纪检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认真研究机关纪委工作中亟需解决和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纪委之间的工作交流,实行分类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