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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团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06/24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团委:

 

为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团工委决定举办中央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团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7月1日至3日(周二至周四)

地点: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二、参训人员

(一)出席团十六大的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团代表(由各部门机关团委负责通知);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团委主要负责人各1人,其中2006年10月以后任职的部门机关团委书记原则上都应参加;

(三)团工委机关全体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团干部交流研讨、集体谈话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将邀请团中央领导、社科院专家,分别解读团十六大精神及当前青年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同时给团干部提供丰富的交流联谊机会,使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二)培训内容

1、传达团十六大精神,解读十六大报告。

2、专题讲座。

3、讨论如何结合各部门实际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讨论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加强和改进青年工作的建议。

4、团的基本业务经验介绍、部门团的精品主题活动展示。

5、新任职的部门团委书记集体谈话。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机关团委负责人于6月26日(周四)下班前将“参训回执”传真回团工委。本人确不能参加的,需提前请假并指派一名部门机关团委委员参加。

2、有关学习资料由团工委准备。

3、参训人员于7月1日(周二)早上8:00到工委机关(海淀区皂君庙4号)报到,集体乘车出发。

4、培训费为每人500元,在培训期间交纳。

5、因有拓展活动,请准备运动鞋;有兴趣者可自备羽毛球拍(球)、乒乓球拍。

联系人:霍凌  周涛

电  话:82190776    传真:62168683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中央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

团干部培训班参训回执

 

部门:(盖章)

 

 

 

 

 

 

 

 

 

 

 

 

 

为了使培训班取得更多实效,请留下你部门对培训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