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9日,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部长李盛霖同志主持召开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李盛霖强调,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项冶理商业贿赂重大决策的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专项治理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两个重点"。 会议首先由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传达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了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前期工作汇报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审议了治理商业贿赂情况调查表。
李盛霖就进一步抓好交通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着力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交通部门要做到"三查三对照",即对照《行政许可法》,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有无涉及地方保护的行业管理制度;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交通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四查四对照",即对照法规查制度,对照制度查程序,对照程序查台账,对照台账查资金。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为促进改革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创造条件。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
二要着力协助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查处受贿行为,也要依法惩处行贿行为,加大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严重犯罪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三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深化体制改革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快制订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监督和约束权力的行使,规范施政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行为。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四要着力探索规律,努力用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对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和方法措施,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推进工作。
李盛霖强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把握好几个重要关系:一是把握好治理工作中党政之间的关系。治理工作要坚持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抓和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把握好专项治理三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同步进行、整体推进专项治理中的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项工作。
三是把握好治理工作"两个重点"之间的关系。突出抓好"两个重点"。重点领域是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人员是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四是把握好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关系。通过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五是把握好治理工作与促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同时,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地交通部门和部属单位第一阶段的工作全部结束,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正全面铺开。 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组长金道铭和部机关各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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